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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諱言,ECFA簽署後雖然總體影響為正,但對各產業有得有失,確有可能對若干產業造成負面影響,但政府已擬妥完整的因應措施,包 括:

  • 因應貿易自由化產業調整支援方案:
  • 壹、背景說明
  • 貳、方案目標
  • 參、適用對象
  • 肆、調整支援措施
  • 伍、經費來源
  • 陸、附件
  • 同時積極推動與主要貿易夥伴洽簽FTA:

    政府在洽簽ECFA同時,亦同步積極推動與美、日、星、東協、歐盟等主要貿易伙伴洽簽FTA,採雙管齊下,同時並進方式進行,避免我在區域經濟整合體系中被邊緣化,同時改善我國總體經營環境,有利台商進行全球布局,反而可避免加深對中國大陸之依賴。

  • 協商時爭取有利之條件:

    • 對於內需型、國內較為弱勢等容易受到中國大陸進口產品衝擊之產業,未來將在與中國大陸協商時,將爭取該等產業不列入早期收穫清單,並爭取保留、不開放、較長期程開放或調適期等開放之配套措施,為產業爭取調適空間並減緩衝擊。
    • 建立風險管理機制,包括:強化大陸商品進口監測機制、透過協商建立兩岸貿易救濟制度等。
    • 訂定終止條款,如發現中國大陸無善意遵守協議,可通知對方終止協議。

  • 運用相關產業輔導措施:

    運用目前產業相關輔導措施,促進產業升級與轉型,以及提升產業技術水準,包括:
    • 產品開發補助計畫:如主導性新產品開發輔導辦法、協助傳統產業技術開發計畫辦法。
    • 服務業研發輔導:如協助服務業研究發展輔導計畫。
    • 技術及創新營運模式研發補助:如小型企業創新研發計畫、業界開發產業技術計畫、創新科技應用與服務計畫等。
    • 貸款及資金協助輔導:如促進產業研究發展貸款計畫、促進中小企業智慧財產資金融通等。
   
 
專線電話:(02)2397-7590、2397-7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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瀏覽人數:28,997,269    更新日期:2025/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