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列入我國早期收穫清單之後續處理。【貿易局】
基於早期收穫之提列原則為「快、易、少」(快速、容易達成共識、少量),所以未列入早收清單之貨品或服務業別,將根據兩岸經濟協議規定,納入未來貨品貿易或服務貿易協議之協商範圍,並根據業者之需求與迫切性,以謀求最大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