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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岸簽署ECFA對台灣的經濟效益為何?

效益與衝擊

ECFA是萬靈丹嗎?

  1. 我們也不認為ECFA是萬靈丹。事實上,ECFA是導正我出口貨品需繳關稅,而相關國家出口貨品不必繳關稅之不公平現象的重要措施,所以宜視為止痛藥。
  2. 我們陸續將與貿易對手國簽署FTA,其目的亦相同;是協助台商行銷全世界與布局全球的必要措施。另一方面,同樣重要的是,我國之產業競爭力的提昇與行銷能力的加強;經濟部亦正努力中。

兩岸簽署ECFA對台灣的經濟效益為何?

  1. 根據經濟部委託中華經濟研究院進行「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之影響評估」結果顯示,經濟成長率將提高1.65%~1.72%,台灣未來7年可能增加的FDI流入規模將達89億美元。雖然總體影響為正,但對各產業有得有失。對此經濟部已擬妥完整的配套措施,弱化ECFA洽簽對若干受衝擊產業的不利影響。
  2. 整體而言,ECFA對我國產業所帶來的效益如下:
    • 取得領先競爭對手國進入中國大陸市場之優勢:由於自台灣銷往中國大部分工業產品之關稅降為零,台灣將較日韓等競爭對手國更早取得進入中國大陸市場之優勢,進而取代日韓之地位。尤其在於我與韓國、東協及日本競爭激烈之主要石化原料、機械等產業。
    • 成為外商進入中國大陸市場之優先合作夥伴及門戶:由於相同產品自台灣銷往中國大陸之關稅較自歐美日等國直接出口更優惠,同時因為台灣對智慧財產權保護較為周全,加上兩岸開放大三通,以及政府補助企業在台設立研發中心之優惠措施,將有助於歐、美、日企業選擇將台灣作為進入中國大陸市場之門戶,優先與台商合作研發及生產,將區域研發、生產或營運總部設在台灣,讓台灣成為跨國企業「全球創新中心」及「亞太經貿樞紐」的第一選擇。
    • 有助於產業供應鏈根留台灣:過去由於多數零組件出口至中國大陸必須課徵關稅,致使終端產品製造商要求零組件供應商必須?同至大陸投資。一旦中國大陸大部分工業產品關稅降為零後,將有助於整體供應鏈根留台灣,並藉由大三通採國際貿易方式供應客戶,除可維持在台經濟生產規模及高品質外,更能創造就業機會。
    • 有助於大陸台商增加對台採購及產業競爭力:在大陸台商以往為降低生產成本,部分機器設備及原物料改在當地採購。在中國大陸進口關稅降為零後,自台灣進口相對成本降低,台商自可增加自台灣採購之數量,同時因品質較佳及成本降低,將有助於台商在大陸競爭力之提升。
    • 加速台灣發展成為產業運籌中心:由於大三通貨物及人員流通之便利性,配合雙邊貨品關稅降低及非關稅障礙消除等貿易自由化效果,將可重新塑造台灣成為兼具轉口、物流配銷、終端產品加工等全功能運籌中心之機會。同時搭配政府放寬台商赴大陸投資之限制、鼓勵台商回台上市等激勵措施,將可促成台灣成為台商運籌帷幄之「營運總部」。

兩岸簽署ECFA後,政府對弱勢產業是否提供協助?

  1. 對於內需型、國內較為弱勢等容易受到大陸進口產品衝擊之產業,政府未來將在與中國大陸協商時,將爭取該等產業不列入早期收穫清單,並爭取保留、不開放、較長期程開放或調適期等開放之配套措施,為產業爭取調適空間並減緩衝擊。
  2. 規劃辦理「因應貿易自由化加強產業輔導計畫」,依個別產業特性及遭遇問題,分別擬訂輔導措施,其內容包括:一、進行產業調查及策略規劃;二、協助市場擴展及推廣行銷;三、提供技術與管理輔導;四、加強產業人才培育等。
  3. 持續運用產品開發補助計畫、技術及創新營運模式研發補助、服務業研發輔導、貸款及資金協助輔導等相關產業輔導措施,持續促進產業升級與轉型,提升產業技術水準與競爭力。
  4. 建立風險管理機制:強化大陸商品進口監測機制、透過談判建立兩岸貿易救濟制度等。

政府強行推動ECFA,是否有礙台灣永續發展、扼殺台灣本土產業?

  1. 廣徵民意、凝聚共識已成為政府推動ECFA的重要工作之一,因此,在與中國大陸正式協商前,經濟部已辦理近百場研討會與說明會,對象包括公協會、產業界、各縣市工業會及產官學界代表等,可見政府尊重民意,並非一意孤行強行推動ECFA。
  2. 政府推動與中國大陸洽簽ECFA,係為使台灣和其他國家公平競爭,進而融入東亞及全球貿易體系,讓根留台灣的廠商不用被迫外移,達成企業永續經營的目標,亦不會影響台灣經濟發展。
  3. 兩岸簽署ECFA後,除可持續推進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建立兩岸?定的經貿合作關係、開啟兩岸良性互動機制外,亦可強化台灣在國際產業鏈的地位、提供台灣產業永續發展的新契機,更有助於推動台灣成為全球創新中心、亞太經貿營運樞紐、台商營運總部。因此,ECFA也是進一步將台灣經濟推向全球發展之動力。

兩岸洽簽ECFA後,是否會加深台灣失業問題?

  1. 馬總統已承諾不會開放大陸勞工來台,行政部門必會遵循馬總統承諾,因此,兩岸簽署ECFA後不會開放中國大陸勞工來台。
  2. 政府推動ECFA,係為確保台灣廠商在國際市場上具有公平的競爭地位,避免國內廠商因面對不利的競爭環境而被迫外移,不僅企業投資設廠可以根留台灣,更將吸引跨國企業來台投資,因而創造更多就業機會,帶來的效益將普及多數產業、業者及勞工。
  3. 由中華經濟研究院學理評估可獲得印證,目前台灣約有1,010萬的總就業人數,簽署ECFA後可望增加25.7萬人~26.3萬人。

政府對受衝擊產業的輔導措施?

  1. 經濟部輔導「傳統產業之升級與轉型」,長期以來均為施政重點之一,例如報載之毛巾、寢具、襪子等產業,已納入「艱困傳統產業輔導機制」,提供「紡織聚落產業產值成長計畫」輔導,磁磚產業則透過「綠色與創意建材產業技術輔導與推廣計畫」、「協助傳統產業技術開發計畫」協助提升其競爭力,相關計畫均已獲得相當良好之成效,未來經濟部亦將持續辦理相關傳統產業升級之工作。
  2. 政府對於「內需型、國內較為弱勢等容易受到大陸進口產品衝擊之產業」,未來將在與中國大陸協商時,爭取該等產業不列入早期收穫清單,並爭取保留、不開放、較長期程開放或調適期等開放之配套措施,為產業爭取調適空間,使產業免於面臨立即降稅之情境。同時經濟部亦將持續針對進口貨品進行監測,運用相關輔導資源,適時提供預防性輔導,避免產業受損。
  3. 經濟部目前已啟動「因應貿易自由化加強產業輔導計畫」,針對內需型、競爭力較弱、易受貿易自由化衝擊之產業加強輔導,依個別產業特性及遭遇問題,分別擬訂輔導措施,整體之計畫內容包括:
    • 協助業者推動MIT驗證標章與拓展內、外銷市場;建立策略聯盟與產銷網路。
    • 提供產業技術升級、經營轉型之輔導與資金融通協助。
    • 辦理敏感性產業特殊專業人才培訓與建置產業所需之公共及公用設施或設備等。
    • 針對磁磚產業方面,運用陶瓷產業整合輔導推動計畫,以提升產業行銷與設計能力。
    • 在毛巾、寢具、襪子產業方面,將協助業者由目前國外品牌商之代工廠轉型為自有品牌廠商,連結我國紡織產業完整上、中、下游產業鏈,強化國際競爭力。
  4. 經濟部為減緩大陸進口產品對中小企業產生可能之衝擊,正研議完善之輔導配套措施,將協助中小企業突破現有經營模式,厚植競爭實力,並持續配合整體產業輔導策略與談判開放程度,適時修正調整,其規劃如次:
    • 強化現有中小企業輔導措施:賡續運用中小企業11項輔導體系,推動在地關懷主動服務中小企業、協助中小企業取得資金、鼓勵中小企業創業創新等專案計畫。
    • 啟動地方產業發展基金支援:借鏡日本「道之驛」模式,透過補助與輔導機制推動「一鄉一品」特色,縮減城鄉差距。
    • 特定產業輔導及人才培訓:每年針對全台產值低、內需型、偏遠地區、支撐當地就業人口,且本部其他單位未輔導之弱勢產業進行選定,配合其產業特性,擬定輔導措施及人才訓練計畫。
    • 跨領域、跨功能之產業輔導:
      • 協助運用既有國際網路平台資源,將優質產品推向國際市場。
      • 推動供應鏈中小企業輔導,強化其體系聯結。
      • 協助設計服務業者精進品質,提升設計研發之價值。

ECFA的推動遭遇什麼困難?若不能簽定又有何影響?

  1. 推動ECFA遭遇的困難:
    • 政府推動ECFA迄今,經過持續與民眾及業者溝通宣導,已獲大多數民眾的支持。雖然如此,國內仍有少數群體與人士,不顧政府部門回應之數據與證論,不斷重複批評與指控。
    • 政府將續進行溝通宣導,並努力及時回應各界之關切,期能降低該等反對人士的疑慮。
  2. 不能簽定ECFA的影響:
    • 我WTO杜哈回合談判受阻,區域經濟整合風行,全球區域經濟整合風潮下,台灣面臨邊緣化困境。
    • 東亞自由貿易區逐漸成形,倘我國仍未能參與,出口產業的競爭力及優勢將完全喪失。
    • 中國大陸積極與各國洽簽FTA,我產品在大陸市場競爭壓力日增。
    • 東亞各國持續積極洽簽FTA,我未能參與東亞區域經濟整合之負面影響,在未來10年將進一步擴大。

兩岸洽簽ECFA,促使台灣經貿行情看漲?

  1. 尋求與各國洽簽FTA向為經濟部重要工作,目前我國已成功與5個國家簽署FTA,並與多個國家進行經貿議題諮商。
  2. 自馬總統上任以來,兩岸和平穩定發展,已經獲得美國、新加坡、歐盟、日本、澳洲、紐西蘭等重要貿易夥伴之肯定,對我推動相關之工作應有助益。
  3. 目前各國多以觀察未來兩岸關係和緩之進展情況,決定與我國之互動,近來不少國家曾表示,兩岸推動經貿關係正常化,將有助於和我國加速洽談雙邊FTA。因此,合理的研判,推動ECFA可催化我國和其他國家洽簽FTA。
  4. 現階段經濟部除致力推動與大陸洽簽ECFA外,亦同時要打開台灣在國際間的經貿連結,推動與友好的貿易夥伴洽簽FTA或雙邊貿易協定。

兩岸簽署ECFA,台灣兩千三百萬人的薪資水準是否將被中國大陸十三億人所平均?

  1. 所謂「要素價格均等化」理論,主要是假設各地的生產技術相同,而且生產同樣的貨品,藉由貿易的市場力量,將使各地同樣的貨品價格趨於一致,同時也會使各地的同一種生產要素的價格趨於相等。
  2. 經濟部對台灣經貿發展的新定位,包括引導台灣從高科技產品供應鏈的製造中心,走向全球創新中心,將科技創新政策納為經濟政策的最優先部門,以科技與產品創新作為提升生產力及競爭力的主軸,藉此創造我國部分產業對中國大陸的技術領先,有效切斷要素價格均等理論的連結因素,繼續維持高工資的市場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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