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擴大服務業輸出動能:利用陸方開放承諾,提高臺商對大陸經營據點之控制力、擴大經營範圍,及透過簡化審批程序等可快速進入大陸市場,能增加我業者在大陸的競爭力,擴大服務業出口動能。
(二) 活絡經濟,增加就業機會:目前我國服務業相對大陸仍具有競爭優勢,藉由新增開放項目,擴大吸引陸資來臺,增加就業機會,並透過競爭帶動產業調整。
(三) 參與全球經濟整合:兩岸服務貿易協議我方市場開放承諾約有三分之一超出我國在WTO入會承諾,有利我產業及早因應貿易自由化,為我國參與其他區域經濟整合奠定基礎。此外,臺星協議已完成實質協商、臺紐協議已於7月10日簽署,將激勵更多國家與我洽簽經貿合作協議。
至於具體的效益部分,根據中華經濟研究院所進行的整體評估顯示:
(一) 兩岸「服貿協議」簽訂後,我國對大陸的出口值可以成長約37.2%,自中國大陸服務業進口值成長約9.08%。整體而言,估計我國服務業總產值將增加約3.9億至4.28億美元,其中商品買賣業的產值增加最多,約可增加1.35億至1.43億美元。就成長幅度而言,空運業產值成長幅度最大(約0.55%),其次為運輸倉儲業(約0.33%)及工商服務業(約0.19%)。
(二) 「服貿協議」對我國服務業就業亦有實質幫助,總就業人數估計約可增加11,380至11,923人,成長幅度約為0.15~0.16%。預估商品買賣業的就業人數將成長最多,約可增加5千多人的就業需求。其次如公共行政、教育醫療及其他服務業,就業需求亦可增加2千餘人以上。
(三) 兩岸簽訂「服貿協議」將為我國服務業帶來正面效益,但因兩岸雙方目前開放之程度仍有限,如我國仍有不少部門尚未給予陸資等同外資之待遇,而陸方之承諾亦有若干限制。政府將於未來持續透過協商,降低貿易障礙,擴大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