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權及政治

兩岸簽署ECFA就是矮化台灣、賣台嗎?

【答:】

  1. ECFA內容只規範兩岸經濟合作事項,不涉及統獨及政治問題,亦不採港澳模式,不會出現一國兩制的情形。
  2. 未來與對岸協商時,政府將秉持「對等、尊嚴、公平」之原則處理,絕對不會自我矮化,亦不會為經濟利益而犧牲國家主權。
  3. 總之,政府推動洽簽ECFA,係為協助國內產業因應全球區域整合的趨勢,使台灣出口產業站在平等立足點上,跟其他國家競爭,開創台灣經貿發展的國際空間。

兩岸簽署ECFA是否能保證其他國家就會與我洽簽FTA?

【答:】

  1. 馬總統上任以來,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已獲得美國、新加坡、歐盟、日本、澳洲、紐西蘭等重要貿易夥伴之肯定。
  2. 不少國家曾表示,兩岸推動經貿關係正常化,將有助於和我國加速洽談雙邊FTA。因此,合理的研判,推動ECFA可催化我國和其他國家洽簽FTA。

ECFA是否有必要交付公投及接受國會監督?

【答:】

  1. 全球均無在洽簽前進行公投,僅哥斯大黎加對美國的FTA簽署後未獲國會通過而訴諸公投,最後仍獲得通過。過去我國與5個國家所簽訂之FTA亦均未進行公投。
  2. 歐盟經濟整合因涉及較FTA更深層次的法規調和、體制變更、貨幣、資金、人員移動及服務等範圍,僅少數會員國及大部分新加入會員國才舉行公投。
  3. ECFA經濟議題,宜透過多元民主機制的理性討論,以凝聚社會共識。而民意參與途徑很多,包括透過說明會、民意調查等都是可行作法,公投並非唯一選項。未來政府所簽署的ECFA,一定會依法送立法院審議,接受國會監督。
  4. 參考國際慣例及國內多數民眾支持ECFA之情勢,應無須耗費資源辦理公投之必要。